2010年 07月 09日

【聯合聲明】譴責兩黨立委使台灣民主再度蒙塵

2010年 07月 09日

【影音】給我十分鐘,毀掉一個立法院給你看!!

2010年 07月 07日

【操作指南】全民如何上網監督立委ECFA審查

2010年 07月 04日

【自由時報】公民團體呼籲:ECFA形同兩岸經濟憲法 必須公投

2010年 07月 04日

【中國社論】別讓國會政黨惡鬥阻擋ECFA進程

2010年 07月 01日

【大紀元】監督ECFA 台民間團體成立聯盟

2010年 06月 30日

【中央社】監督ECFA後續 民間團體組聯盟

2010年 06月 30日

【NOWnews】民間團體將組ECFA監督聯盟 籲立法院組調閱委員會

2010年 03月 17日

【中央社】立院應否設兩岸小組 陸委會持沒有必要態度

2010年 03月 10日

【立法院】立法院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

立法院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運作要點

89年12月7日通過

91年3月22日修正第2點

94年3月4日修正第2點

一、    立法院為監督兩岸事務極其重大突發事件之決策與執行,設「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以下簡稱兩岸小組)。

二、    兩岸小組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副院長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23人由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親民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及無黨聯盟各依其在院會席次之比例推派代表組成之。

兩岸小組成員之任期,以一會期為一任,得連任之。

三、    兩岸小組會議,由召集人視需要召開,或小組成員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時召開。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以秘密會議行之。

四、    兩岸小組會議須有成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經出席成員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得作成決議。

小組決議得送院會討論議決。

五、    兩岸小組會議時,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人士列席報告絡或發表意見。

六、    兩岸小組得聘請學者專家若干人為諮詢顧問,提供政策諮詢意見。必要時得列席兩岸小組會議。

前項諮詢顧問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之給交通費。

七、    兩岸小組相關經費由立法院編列預算統籌執行,小組成員均不得支領出席費。

八、    兩岸小組辦事人員,由本院現有員額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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